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6.11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公告事項:管制範圍為全縣,開放通行路段為:(一)省道:台1線、台1丁線、台3線、台17線、台19線(彰化縣界往南至元長鄉外環道、由雲172線交叉路口至嘉義縣界)、台61線、台78線。(二)縣道:1、145線(台78縣虎尾交流道至元長工業區)。2、145甲線(雲168線至嘉義縣境)。3、153線(台17線至台78線,行經新153線)。4、154線(雲1線至六輕廠區)。5、156線(台17線至雲9線)。6、158線(斗南交流道至台1線)。7、158甲線(台17線至台19線)。(三)鄉道:1、雲1線(縣道154線至生活圈一號道路)。2、雲9線(縣道156線至縣道158甲線)。3、雲168線(縣道145線至縣道145甲線),本路線為配合台19線北港段於民俗活動期間替代道路,開放時間為農曆1月1日前一周至農曆3月23日。4、雲172線(台19線至驗到145線),本路段為配合台19線北港段於民俗活動期間替代道路,開放時間為農曆1月1日前一周至農曆3月23日。(四)其他道路:1、生活圈一號道路。2、麥寮砂石車專用道。3、北港鎮文仁路(台19線接媽祖大橋至嘉義縣境),本路線為配合台19線北港段於民俗活動期間替代道路,開放時間為農曆1月1日前一周農曆3月23日。4、元長鄉外環道。二、管制對象:載運危險物品總重達15噸以上車輛(不含載運汽、柴油或以鋼瓶運輸之車輛)。三、管制時間:全日。四、其他事項:(一)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行駛通行證仍請向監理單位申請。(二)公告路線以縣轄內主要通路為主,其餘銜接路線另於進行運輸前向縣府申請暫時開放,行駛路線包含無名道路者,以最短路徑銜接至公告路線。(三)各工業區內行駛路線另依各工業區管理單位,並由缺主要入口銜接至本次公告路線。五、雲林縣運輸危險物品大型車輛行駛路線,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