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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針對氰化物毒魚事件處理情形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6.14
有關報載民眾使用氰化物毒魚乙案,雲林縣衛生局除於報載當日(5/25)通告縣轄各鄉鎮衛生所派員稽查轄內鹹水魚攤販追查魚貨來源,並於沿海鄉鎮各餐廳抽驗可疑檢體,在5月26日凌晨3點再派員至斗南魚市場抽驗,總計抽驗7件檢體送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結果均未檢出氰化物成份。
另為防範毒魚之魚體流入市面,6月8日衛生局局再配合雲林縣警察局、農業處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至口湖魚市場及斗六黃昏市場稽查是否有疑似毒魚販售之情形,共稽查10處攤販,現場並未發現有可疑之魚體,本次稽查工作將持續進行,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