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開展示經濟部「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劃定計畫書草案」計 畫書、圖,徵詢民眾意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8.13
依據: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廢止辦法第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示期間:自民國101年8月14日起至101年9月12日止共30日。
二、公開展示地點:分別於縣府城鄉發展處、西螺鎮、莿桐鄉、林內鄉、斗六市及古坑鄉公所展示30天。
三、依「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9條第3項:「地質敏感區所在地土地權利利害關係人,得於公開展示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並附具理由及證據,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由主管機關一併提送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審查計畫書之參考」。
四、公開展示期間內,請將意見及書面意見表向縣府或西螺鎮、莿桐鄉、林內鄉、斗六市及古坑鄉公所提出,俾供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審議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