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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月10日判決 蘇治芬縣長無罪確定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2.01.10
「一個國家之所以偉大,是偉大在它的人民,是它擁有尊重差異、深思熟慮、理性對話、積極參與的公民,以及由這些公民組合起來的開放社會。」
這次的司法審判最後所以無罪,我首先要感謝由台灣人組成的公民社會,讓我們有這樣的氣質。我相信台灣人對司法、反對黨的關注,是對台灣未來生活各層面改造的最大力量。
其次在煎熬的過程中,雲林縣民的永遠信任、無條件支持、及再次托付縣政,是治芬永生銘記在的。
最後也感謝黨中央及全國黨員的支援,相信我們為台灣未來更好社會的建立,熱情永不熄滅。我要說對司法獨立的要求、一直是我們的目標。蘇治芬個案,只是千千萬萬類似案件較幸運的一個,然而,一個正常國家、社會,我們不該只是心存幸運,那應該是我們所有國民的權力;人民本該被保護的,不管我們這一代或下一代子孫,那是我們應該擁有的。
謝謝大家 (雲林縣長 蘇治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