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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每年5月份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的期限,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5.18
雲林縣稅務局提醒您,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土地,欲申請課徵田賦者,請於5月份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今年5月31日因適逢週日,依法順延至6月1日為申請截止日,呼籲民眾要把握申請期限。

每年地價稅開徵時,都有民眾詢問,為何以前父親不曾繳納地價稅,今年土地過戶至自己名下後卻要繳納?
稅務局表示,若有買賣、贈與或繼承等原因,取得上述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業土地,就算使用情形未變更,新所有權人仍需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104年才能課徵田賦,且申請核准後,只要所有權人及使用情形未變更,以後每年不必再申請。

稅務局特別呼籲民眾,因每年受理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的期間僅1個月,錯過了就要等明年5月才可以再提出申請,請務必把握時間。

民眾如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yltb.gov.tw/查詢,或撥0800-556969、0800-566969、0800-7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