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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呼籲六輕 重視勞工權益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5.22
縣長李進勇今(22)日上午針對議會議員質詢有關六輕放話遷廠,員工將失業等問題,造成員工恐慌乙事,嚴正表示縣府會正視這個問題,也會依法保障勞工權益,並表示企業不應以此手段恐嚇政府。
李進勇引用毛治國院長近日發表的談話,「在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下,國際間對於減碳及空氣汙染防制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嚴格」,各國皆然,環保規範是勢在必行的趨勢,遷到那個國家或地區均會依此標準來檢視,企業不能用「遷廠」手段來恐嚇政府及員工,遷廠國外也非容易,縣府必依勞基法,優先維護勞工權益。
李進勇指出,依地方自治法精神,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函送縣府後再行公布。禁燒條例自公布日起施行,並自施行日起,縣府不再核發固定污染源生煤及石油焦使用許可證;已核發者不受限制。李進勇強調,禁燒生煤並非要求企業不准發電,也非完全禁燒煤,而是要求改燒較低汙染的煤,標準是固定碳及揮發份含量比為4:1以上,業者只要改燒好的煤,提高成本,仍可營運,更可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維護空氣的品質,也維護了廣大民眾的健康。
另對於中央經濟部5月20日發表,經濟部未來將採務實做法,積極與環保署、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充分溝通與協調的作法,表示樂見。惟對減少事業排放空氣污染物,維護國民健康、提升生活品質,而施行「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的態度立場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