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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縣市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服務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5.26 發布單位:地政處
為提供更優質服務,避免民眾辦理土地登記(複丈)案件需兩地往返奔波,雲林縣自104年3月25日起陸續聯合部分縣市,開辦所屬地政事務所間相互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進一步節省民眾金錢及時間。
本縣與各縣市配合開辦受理時間如下:
一、104年3月25日開辦與台北市、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及本縣所屬地政事務所。
二、104年4月 1日開辦與台南市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
三、104年4月 7日開辦與桃園市、高雄市所屬地政事務所。
四、104年4月13日開辦與苗栗縣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
五、104年4月20日開辦與台中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
六、104年5月 1日開辦與花連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

民眾欲辦理各類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之標的,如坐落本縣境內者,則可就近至聯合開辦之縣市內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之服務,該受理機關將代為郵寄至土地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並於辦理完畢後逕行郵寄權狀或案件,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倘有相關疑問,可直接電洽本縣各地政事務所,將有專人儘速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