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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產鳳梨安全 縣政府辦理鳳梨安全用藥講習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6.12
由於中國大陸近期通報我國輸陸鳳梨遭驗出「歐滅松」農藥殘留量超標,果品遭銷毀,並針對我國輸陸鳳梨檢驗比例增加為10%,對被驗出之相同業者貨品連續扣檢5批,合格後才予放行,影響我國鳳梨產業及國際形象,也造成鳳梨銷售出現問題。

雲林縣政府為維護國產鳳梨安全,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於6月11日假本縣古坑鄉農會及6月15日假林內鄉農會舉辦鳳梨安全用藥講習會,介紹農藥管理法及鳳梨病蟲害防治技術,並輔導農友使用核准登記之農藥種類及稀釋方法,集貨場應自主管理送驗及實施貼標溯源管理。

自103年12月24日修正農藥管理法,新增農藥販賣業者應開立「販售證明」之規定,請農民購買農藥時主動索取農藥購買證明,以減少違規使用未核准用藥並養成用藥紀錄習慣,農友可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網站「農作物登記用藥」專區( http://tndais.coa.gov.tw/view.php?catid=382 ),查詢哪些農藥可施用於鳳梨上。

李進勇縣長表示將針對出現違規案件之產區田間及集貨場加強抽驗,倘農藥殘留違規將依「農藥管理法」裁罰。
並呼籲農民確實遵守安全用藥,生產出安全又美味的鳳梨,建立消費者信任感及維護我國鳳梨產業的國際形象,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