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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用」才得以免徵地價稅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7.27
蓋了農舍的土地,就可以不必繳納地價稅了嗎?其實不然,蓋有合法農舍的土地,雖符合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的要件,但如農舍變更為營業使用或增建房舍、圍牆、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之設施,就違反了「農用」的要件,依規定必須改課地價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農舍須作農業使用才有課徵田賦的適用,目前許多農地上興建的農舍,住家周圍有車庫、庭園造景與水泥地面,甚至農舍供經營餐廳、民宿、汽車修理廠等營業行為,以上土地使用情形都不屬於農業使用,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期)開始改課地價稅。

雲林縣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土地若恢復農用或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請於年底前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如已不作農業使用,則應主動申請改課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