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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多注意 小心遭非法棄置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07.31
有土地或倉庫廠房待出租的地主請小心,近期屢有不肖業者,以高價承租土地廠房或是提供免費土方(廢土)方式,事實上卻是將土地土方挖走,回填大量事業廢棄物或棄置於土地上或廠房內後,逃逸無蹤,地主不僅收不到租金,還吃上官司,後續廢棄物龐大的清除處理費用更是驚人(數百萬至千萬),地主可說是欲哭無淚。

民眾在社區裡若發現不明貨運車輛進出社區堆置或棄置不明物品,如:不明鐵桶、污泥及土方等疑似廢棄物,千萬不要自行碰觸查看,避免受到有害事業廢棄物侵蝕傷害,請儘速通報檢、警或環保局,期能有效遏止非法棄置情形發生。另地主也要多巡視出租的土地及廠房,留意是否有不明車輛進出,也要注意自己擁有的土地高價出租後,容易發生被不肖業者挖走土方或回填棄置廢棄物,地主對自有土地應負管理之責,允許他人棄置、掩埋廢棄物,或因疏於管理被人偷倒、偷埋廢棄物,都應負連帶清理責任,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完成環境恢復。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另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因容許或重大過失,致土地遭非法棄置回填廢棄物,應負清除處理責任。地主應謹慎出租土地、廠房,勿貪小便宜遭人非法使用,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或圍牆等阻隔設施及監視設備並定期巡視,善盡土地管理維護之義務,以避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

環保局會持續辦理路邊攔檢,以遏止非法棄置案件發生。呼籲民眾若有發現非法棄置情事,可撥打雲林縣環保局報案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556-003或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報案, 24小時皆受理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