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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與福祉永續消費與生產縣府再爭取成功 農業部公告大埤等6鄉鎮為稻米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 發布單位:農業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11.21

雲林縣大埤鄉等鄉鎮稻作陸續進入採收期,農民發現稻作出現「延遲性災損」,收成比起往年平均收穫量減少3到4成,縣長張麗善本(11)月15日實際到稻田勘查後,指示農業處爭取救助,協助保障農民權益。農業部於20日晚間公告斗南、虎尾、西螺、北港、元長及大埤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請農民於11月21日至11月30日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

 

小犬颱風造成雲林縣農作物損害嚴重,張麗善縣長於10月5日勘災後第一時間請農業部針對全縣農作物全品項全面救助,並積極會同農改場、鄉鎮公所、農糧署等單位勘災,公告符合天然災害救助地區與農作物品項。由於大埤、北港等鄉鎮稻作延遲性災損嚴重,張縣長本月15日會同大埤鄉長林森寳、農會總幹事吳昌遠、台南區農改場嘉義分場緊急會勘稻作現況並爭取救助。

 

農業部於20日晚間公告,考量小犬颱風帶來之鹽沫對於稻株的影響,包含葉片破損、葉片乾枯及榖粒褐化,使得稻穀產量減產,品質下降,爰將雲林縣斗南鎮、虎尾鎮、西螺鎮、北港鎮、元長鄉及大埤鄉之本田中後期稻米列入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農業處提醒農民於11月21日至11月30日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救助。

 

農業處指出,根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民在3個月內發現農作物出現延遲性災損,仍可進行通報,請農民若發現稻作出現稻穀不飽實、黑粒等損害情況,務必拍照存證,並向所在地公所通報,至於已經收割且有嚴重失收情況,也請農民妥善保留交易記錄。

 

縣長張麗善呼籲農漁民透過「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上傳資料,以利後續申報救助。農業處表示,目前尚未獲農業部公告救助項目,倘有遲發性損害情形發生,請到當地公所通報,縣府會彙整轄內災損後邀請農改場所及農糧署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情並函報農業部建議救助。